河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议案35件 其中符合议案条件的17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吴韬、周洁)从1月28日上午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截至1月27日18时,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5件。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前期工作扎实,调研论证充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规,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议案条件的有17件。 这17件议案,均由省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符合法定人数;内容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符合议案成立的有关规定,拟作为议案处理。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将17件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交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关于代表提出的18件不符合条件的议案,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交省“一府两院”及其他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